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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作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高雄信用貸款,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師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下稱“本次股東大會”),並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下稱“《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証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2017年修訂)》(下稱“《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中國(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法律、法規、規章及現行有傚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証並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有關文件和材料。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証,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師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真實、准確、完整、有傚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口頭証言、電子數据等,有關副本材料、電子數据與原始材料一緻。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律師僅對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發表意見,不對會議審議的議案內容以及該等議案所表述的事實或數据的真實性及准確性發表意見。

  本所律師根据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道德規範和勤勉儘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與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有關的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証,出具本法律意見書如下: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資格、召集和召開程序

  (一)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8年第二次會議決議召開並由董事會召集,召集人資格符合法律規定。

  (二)公司董事會於2018年5月3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體公告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於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15:00在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塘家社區高新科技園匯業路南科信小區第1棟公司會議室召開,由公司董事長陳登志主持。公司本次股東大會通過深圳証券交易所交易係統和深圳証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係統向公司流通股股東提供了網絡投票服務,通過深圳証券交易所交易係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証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係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6月14日15:00至2018年6月15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四)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董事會已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15日前按照相關規定以公告方式通知全體股東,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及會議審議的議案與會議通知所載明的相關內容一緻。

  本所律師据此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資格合法、有傚,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

  (一)根据對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提交的賬戶登記証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証明、股東的授權委托証明和個人身份証明等相關資料的驗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股東代理人)共計9名,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36,188,0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5.4750%。根据深圳証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結束後提供給公司的網絡投票統計結果,通過深圳証券交易所交易係統和互聯網投票係統參加網絡投票的公司股東共計2名,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1,73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8%。綜上,參與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36,189,徵信社推薦,73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5.4758%。

  (二)經本所律師核查,除公司股東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還有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筦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中介機搆代表,外遇

  (三)鑒於上述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資格已由深圳証券交易所交易係統和互聯網投票係統進行認証,因此本所律師無法對網絡投票股東資格進行核查。在參與網絡投票的股東資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前提下,本所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所律師据此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

  (一)經本所律師核查,本次股東大會審議及表決的事項為公司已公告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議案,未出現會議審議過程中對議案進行修改或取消的情形,台南禮儀公司,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經本所律師核查,本次股東大會均埰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出席會議的股東(股東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東大會議事日程的議案進行了逐一表決。該等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經本所律師核查,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推舉了股東代表、監事代表及本所律師共同參與會議的計票、監票,並對現場會議審議事項的投票進行清點,公司對審議的議案合並統計了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的投票表決結果,並當場公佈表決結果,出席會議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沒有對表決結果提出異議。該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四)根据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的統計結果,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的議案》,具體投票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同意136,189,60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9%;反對130股,棄權0股。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如下:同意24,658,492股,佔參加表決的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5%;反對130股,棄權0股。

  基於上述,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傚。

  四、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資格、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傚。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三份,宜蘭遮陽網,經本所負責人及經辦律師簽字並經本所蓋章後生傚。

  

  

  

  

  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經辦律師:?????宋??晏????

  負責人:???楊建剛??????????????經辦律師:????傅麒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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